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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
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是哪兩個
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是哪兩個地方
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是香港~1997年7月1日回歸(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)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
於1990年4月4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 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
並於1997年7月1日生效。
澳門~1999年12月20日回歸(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)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
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93年3月31 日通過
自1999年12月20日起實施。
參考資料
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-香港澳門官網
香港澳門
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分為:香港行政特區澳門行政特區
以前中華民國有一個特別行政區:海南特別行政區
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
現在改名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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